校内有关单位: 经研究,对2009年上半年公费医疗校外门诊医疗费审核报销工作安排如下: 1、在籍学生:5月21日全天、22日上午半天(面向全体学生);6月24日上午(只面向因离校漏报的应届毕业生),地点在校医管办。 2、在职教工:6月15、16日全天、17日上午半天,地点在校医管办。 3、离退休老同志:6月18、19日全天,地点在离退休工作处。 请通知本系统相关人员准备好相应的材料:①、转诊单;②、双处方或门诊处方明细;③、病历;并按规定时间办理报销手续。学生除上述材料之外还要带上校病历和学生证。 为减少排队时间,请通知各位同志在办理报销前将自己的发票总金额及发票张数算好并记录清楚。 2008年发生的校外门诊费用在本次报销工作结束以后,不再办理报销手续。 特此通知。
校医管办 200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