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工作报告 ——2021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年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4.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7.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1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8.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